入住養老機構已經成為重要的養老方式。民政部數據顯示,全國目前共有各類養老機構4.23萬個,床位429.1萬張,收住老年人214.6萬人。然而,近期涉養老機構的服務糾紛有逐漸增多趨勢。記者在北京、長沙、南昌等地調查發現,多地發生養老機構“跑路”事件,一些老人動輒數十萬元的養老錢被卷走。
兵書中的“三十六計,走為上計”,這些年被一些無良企業、不法商家用壞了。從健身行業到教育行業,再到如今的養老行業,席卷巨款“跑路”似乎成了他們慣用的“吸金手段”,消費者為之蒙受巨大的損失。
預付消費領域“坑多多”,讓人防不勝防。以近期頻頻“暴雷”的養老行業為例,由于養老機構固定資產投資比較大,回報周期比較長,很多民營養老機構資金鏈緊張。為此,一些養老機構以銷售會員卡、優惠卡等名義,讓老人存入一定金額,以獲得優先入住和打折優惠資格;個別機構還會承諾在不能入住的情況下,按預存金額的一定比例返還本金和高額利息。很多老人信以為真便交了幾萬至幾十萬元不等的“會員費”。豈料,一些無良企業、不法商家在顧客預付款收得差不多的時候竟卷巨款“一跑了之”。
涉老機構一旦“跑路”或宣布破產,老人基本上很難討回押金和服務費。特別是,近幾年,在國家政策鼓勵下,養老產業發展很快,各種資本爭相進入,一些別有用心的經營者進入養老行業其實不是真正想從事養老服務,而是為了圈錢,早就為“跑路”做好了鋪墊。消費者即便通過法律渠道維權贏了官司,也會面臨法院“執行難”要不回養老錢的尷尬。幾十年積攢下來準備養老的血汗錢就這樣被卷走,這對老人們的打擊傷害有多大可想而知。
涉老機構頻頻“跑路”,暴露的是監管漏洞。正如業內人士透露,民政部門備案的養老機構一般按月收取費用,最多不能超過一年。但養老地產、養老金融、旅居養老等新業態,通常采取“賣卡”預售模式,監管鞭長莫及給經營者“跑路”留下了可乘之機,這是涉老機構跑路事件頻發的根本原因。
為此求解,應創新監管方式、延伸監管觸角,對預付消費模式進行規范,堵住監管漏洞。對于缺乏還款保障的養老機構要加強監管,對于那些投入大但有資產、有實力的養老機構允許其探索會員制收費方式,同時規范費用的收取和使用。對養老機構為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,通過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等形式進行營銷的,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細則,強制規定超過一定預付額度必須委托第三方存管。另外,長沙市等一些地方民政部門推出的養老服務機構“白名單”制度亦值得借鑒推廣。當然,作為消費者,尤其是老年群體在選擇養老機構時,應多方了解養老機構的實力,擦亮眼睛,提高辨別和防騙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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